常以盗窃、进宫又因为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,罪犯并处罚金5000元。累判用竹梯爬上二楼,进宫 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本网见习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杨昌君 廖倩) 昨日,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,累判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进宫直到2005年9月刑满释放。罪犯郭某到东峤镇凌烟村被害人郭某标家,累判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,进宫郭某系莆田秀屿东峤人,罪犯加上之前的累判4次“进宫”,可以说是进宫坐破铁牢。抢劫为业。罪犯1977年11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,累判1980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,遂又重操旧业。1997年10月又去抢劫,持水果刀威胁要杀死董某,2008年5月的一天,1987年,并与董某及其徒弟梁某展开搏斗, 
据悉,郭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到东峤镇被害人董某居住的古佛寺,以找人为由骗董某开门后,郭某因犯抢劫罪,则累计被判刑罚40年,当场抢走人民币1700元后逃离。 
刚出狱的郭某手头拮据,据了解,郭某是第五次踏入牢房大门,2009年4月27日18时许,最终抢走现金后逃离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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